5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省池州、巢湖、六安、安庆等地就修改《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征求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等参加调研。
5月7日,盛华仁副委员长一行来到六安,并在我馆召开了皖西北地区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淮南、阜阳、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以及部分县、乡、街道人大负责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连松,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黄岳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林祥,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乔、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长章立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建民等出席座谈会。
盛华仁在座谈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实施以来,对代表作用的发挥和人大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正确行使职权,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代表执行职务的环境、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代表工作和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修改这两部法律十分必要。盛华仁指出,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普遍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认真研究,把好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到法律层面。
六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在皖西宾馆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来皖调研组一行举行了简单而热烈的欢迎晚宴。 |